中共達州市委政法委
達州市公安局
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關于2011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(yǎng)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達州市公安系統(tǒng)的考生面試和體能測評的通知
根據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、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、中共四川省委編辦、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、四川省人民檢察院、四川省教育廳、四川省公安廳、四川省司法廳、四川省財政廳、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四川省公務員局《2011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(yǎng)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2011年政法院校招錄培養(yǎng)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達州市公安系統(tǒng)的考生面試、體能測評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面試人員
資格復審合格并領取了面試通知書的考生,名單見附件。
二、面試時間
2011年12月3日(周六)。
三、面試地點
達州市軍轉培訓中心(牌樓)。
四、面試相關要求
(一)各職位面試的考生請于面試當日早上8:00前,攜帶身份證、面試通知書和80元面試費用到達州市軍轉培訓中心教學樓,按照報到分組示意圖到相應教室報到。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到規(guī)定地點報到參加面試的考生,視為自動放棄,取消面試資格。
(二)參加面試的考生不得攜帶通訊工具。已經攜帶的,必須按工作人員要求在報到時交工作人員統(tǒng)一保管。面試期間一經發(fā)現(xiàn)考生帶有通訊工具,按違紀處理,取消面試資格。
五、體能測評
(一)參加體能測評的對象:參加了面試的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評。
(二)體能測評時間: 2011年12月4日(周日)。
(三)體能測評集中地點:達州市公安局(達州市通川區(qū)柴市街80號)辦公樓底樓大廳。
(四)考生攜帶的手續(xù):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。
(五)體能測評的標準:按人社部、公安部、國家公務員局《關于印發(fā)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(暫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1〕48號)執(zhí)行。
(六)體能測評要求:
(1)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務必于2011年12月4日早上9:00前到體能測評集中地點報到。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到規(guī)定地點報到的,視為自動放棄。
(2)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,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(huán)節(jié)。
(3)考生著運動鞋參加體能測評。
(4)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不得攜帶通訊工具。已經攜帶的,必須按工作人員要求在報到時交工作人員統(tǒng)一保管。體能測評期間一經發(fā)現(xiàn)考生帶有通訊工具,按違紀處理,取消考錄資格。
特此通知
附:2011年政法院校招錄培養(yǎng)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達州市公安系統(tǒng)面試人員名單
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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